速看?。ǜ韶洠┤绾未_定公司證照返還糾紛的管轄法院
引 言 ★★★
在實踐中,對于公司證照返還的管轄,存在不同觀點。有的法院認為,公司證照返還糾紛屬于“與公司有關的糾紛”,根據《民事案件案由規(guī)定》,應當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6條的規(guī)定:“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有的法院認為,公司證照返還的請求權基礎為侵權法律關系,應當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8條的規(guī)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對于證照返還糾紛的管轄問題,部分法院依然持保留態(tài)度,認為應當以民事訴訟法中的地域管轄為基礎,并綜合考慮公司所在地等因素來確定管轄法院。
下面以一個案例進行說明。
案 例 分 析 ★★★
案例:原告A公司與被告甲、乙公司證照返還糾紛
案情簡介
原告A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區(qū)
被告甲: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區(qū)
被告乙:住所地上海市寶山區(qū)
原告A公司與被告甲、乙公司證照返還糾紛一案,向上海市虹口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被告甲、乙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管轄地提出異議,請求此案移送上海市松江區(qū)人民法院審理。理由:本案系公司證照返還糾紛,屬于與公司有關的糾紛,應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審理意見
法院審理:本案系公司證照返還糾紛,本質上屬于侵權糾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及二十九條規(guī)定,甲作為被告之一,住所地位于上海市虹口區(qū),在本院轄區(qū)內,本院具有管轄權。
判決結果
駁回被告甲、乙提出的管轄權異議。
總 結 ★★★
公司證照作為公司的一種特殊權利憑證,區(qū)別于公司普通財產,也區(qū)別于物權法上的物,用公司證照返還糾紛這一獨立案由對公司證照的歸屬進行保護存在其合理性。在公司日常治理中,建議通過公司章程、內部決議,明確印章證照的保管主體,充分發(fā)揮意思自治的作用,加強對公司證照的日常管理,避免公司內部爭議,防范公司印章證照風險。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