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錄用通知書是否具備法律效力?

    導讀:錄用通知書是用人單位向擬錄用的應聘者發(fā)出的通知,意在告知勞動者已被錄用的情況。那么,錄用通知書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它與勞動合同有什么區(qū)別或聯(lián)系呢?下面我們通過一個案例來分析說明。【案例】2019年9月,湖北某閥門制造公司進行了一次校園招聘,經(jīng)過層層篩選,某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小袁成為他們的錄用對象之一。錄用名單確定后,公司按照內(nèi)部招聘程序向小袁發(fā)出了錄用通知書,其中標注了她的工作崗位、工資報酬等。

    2024-03-20 jk001 67

  • 勞動者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該如何規(guī)避法律風險?

    導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此舉旨在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實踐中,有些勞動者法律意識淡薄,或是出于某些考慮,勞動者主動拒簽勞動合同。這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應該如何規(guī)避法律風險呢? 【案例】李先生于2015年8月入職一家物流公司,公司要求與李先生簽訂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但李先生考慮到

    2024-03-15 jk001 28

  • 用人單位或勞動者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會有哪些法律后果?

    導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然而實踐中,因用人單位拒簽勞動合同而導致的勞動糾紛屢見不鮮,甚至勞動者因為某些原因主動要求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也時有發(fā)生。下面我們通過兩個案例來分析用人單位或勞動者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會有哪些法律后果?!景咐?】馬先生應聘到某設備公司工作,任職設備安裝工程師,工作1年公司仍

    2024-03-12 jk001 17

  • 遭遇出軌怎么辦?律師為你支招!

    遭遇出軌怎么辦?_律師為你支招!導致離婚的原因中,出軌的比例并不高,占3%左右。排在第一位的原因其實是生活瑣事,占34%。排在第二位的是分居,占30%;感情基礎薄弱和家庭暴力分別排在第三、第四位。出軌案件證據(jù)收集較難,能夠讓法院認定構成出軌的證據(jù)并不多,或者是雙方出于對隱私的保護或者對孩子的顧慮,不愿意在司法程序中提及出軌,導致此類案件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占比較少。(一)律師不建議的取證方式1. 使用針孔攝像

    2024-03-06 jk001 47

  • 看看法院怎么判:股東出資與出資糾紛(六)

    八、案例分析 案例4:原告A公司訴被告甲追收抽逃出資糾紛案情簡介原告A公司系2007年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被告甲自2011年起擔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持有該公司100%股權至今。2014年7月5日,A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由股東甲向A公司增資700萬元。2014年7月8日,某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顯示,甲于2014年7月7日將新增出資款700萬元繳存至A公司臨時驗資賬戶。隨后,A公司辦理了工商變

    2024-02-23 jk001 27

  • 用人單位濫用休息審批權,以員工不服從工作安排曠工為由解除勞動者,構成違法解除!

    用人單位濫用休息審批權,以員工不服從工作安排曠工為由解除勞動者,構成違法解除!勞動者休息權是一項基本權利、憲法性權利。我國《憲法》第四十三條明確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fā)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yǎng)的設施,規(guī)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蔽覈秳趧臃ā返谌龡l也將休息權作為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加以確認,并通過第四章的專門規(guī)定,建立了勞動者該項基本權利保證實現(xiàn)的具體法律制度。然而在實踐中,

    2024-02-20 jk001 52

  • 看看法院怎么判:股東出資與出資糾紛(五)

    八、案例分析 案例3:原告A公司訴被告甲、B公司、C公司追收未繳出資糾紛案情簡介原告A公司系成立于2016年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投資人為被告B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認繳期限2026年。2018年B公司與被告甲、C公司簽訂股權轉(zhuǎn)讓協(xié)議,約定將其所持有A公司100%股權轉(zhuǎn)讓給甲和C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其中,90%股權作價4500元轉(zhuǎn)讓給C公司,10%股權作價5元轉(zhuǎn)讓給甲(甲系C

    2024-02-20 jk001 20

  • 看看法院怎么判:股東出資與出資糾紛(四)

    八、案例分析 案例2:原告A公司訴被告甲、乙追收抽逃出資糾紛案情簡介原告A公司系2011年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50萬元,股東為被告甲和乙,乙擔任執(zhí)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依據(jù)A公司工商檔案記載,2013年A公司注冊資本增至300萬元,各股東認繳期限均為2013年5月31日。2020年法院受理原告A公司破產(chǎn)清算一案,并指定某律師事務所為管理人。經(jīng)管理人查閱財務資料及調(diào)取銀行流水,發(fā)現(xiàn)原告A公司于

    2024-02-06 jk00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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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錦坤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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